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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]○论五行生克

○论五行生克
五行相生相克,其理昭然。十干十二支、五运六气、岁月
日时皆自此立,更相为用,在天则为气:寒、暑、燥、湿、风
;在地则成形: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。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,
此造化生成之大纪也。原其妙用,可谓无穷矣。
木主于东;应春。木之为言触也,阳气触动,冒地而生也。
水流趋东以生木也;木上发而覆下,乃自然之质也。
火主于南,应夏。火之为言化也,毁也,阳在上,阴在下
;毁然盛而变化万物也。钻木取火,木所生也。然火无正体,
体本木焉。出以应物,尽而复入,乃自然之气也。
金主于西,应秋。金之为言禁也,阴气始禁止万物而收敛,
披沙拣金,土所生也。生于土而别于土,乃自然之形也。
水主于北,应冬。水之为言润也。阴气濡润,任养万物也。
水西而东,金所生也。水流曲折,顺下而达,乃自然之性也。
土主于中央,兼位西南,应于长夏。土之为言吐也,含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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